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周振宇 记者顾艳伟)4月24日,广西桂林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出台该局联合桂林市教育局、校园市财政局印发《桂林市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食品激发公众参与监督热情,安全营造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举报奖励
奖励制度明确,制度任何具备法定民事能力的广西桂林自然人,均可对桂林市范围内校园食堂、出台食品大宗食材配送单位、校园校外供餐单位等主体的食品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同时,安全列举了无证经营、举报奖励篡改食品保质期、制度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等11类可举报违规行为。广西桂林
举报问题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重大违法行为且结案后,举报人可获相应奖励。市场监管部门依规定,综合涉案货值等因素,对有罚没款的重大违法案件按线索等级分档设定奖励金额,最低奖励金额为1000元。
公众可通过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邮箱、信箱,以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其他平台提交线索。教育等部门受理举报线索后,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核查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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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报道(黄勇泉 宋锦辉 张艳华 记者 张文章)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防控物资及居民必需品的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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